最近又重看一次手塚治虫一套不太多人提及的八十年代漫畫《七色鸚哥》,算是屬於手塚較後期的作品。
初接觸這套《七色鸚哥》,是拜當年台灣的翻版極之猖獗所致,他們可以狼到能與日本同步出版,還要印刷精美到與正版無誤,日本把這些翻版稱之為「海賊版」。
日本對台灣的翻版完全投降,原因是那時版權法例十分有問題(包括香港,所以同時香港都有大搖大擺的公司出版老翻書),記憶中,是先要該公司去到當地(香港都好像是一樣),找出被盜版商品,再去舉報,再由執法人員去查,即使查到是屬實,並不是代表所有盜版可以檢控,只能作單一案例,換句話來說,你有一千本不同的漫畫被翻,便要告足一千次,之後還要有代表人長駐當地,直至審訊完畢……據聞當年日本放棄檢控,反過來要求海賊版要印好一些,不要破壞原書的可看性,甚至有說還提供原畫的影印本……
其實他們當年真的笨得可憐,既然受歡迎,為何不去自行出版中文版,及跟海賊版的售價?卻死要面的企硬正價,要知,翻版書,比正版便宜超過一半,既然在日本已賺了,那打盜版便應投下資源,但就因在日本已大賺,所以海外問題便得過且過?
那時香港除了賣外,還有租漫畫,來書的速度極快,差不多每星期都有大量新書,那便看到剛在日本出版的《七色鸚哥》,當時台灣譯作《七色虹鸚哥》,這不得不說是受惠於翻版,因為自己不會租漫畫看而是買,如果全都是買正版,估計只能負擔買到一成左右的漫畫。
《七色鸚哥》看到第六期後,不知何原因,沒有再有新續書,可能是修正了版權法吧?事實海賊版亦慢慢消失,租漫畫店都執得七七八八。
及後知道《七色鸚哥》是有第七期,也是結局,心總是很想看個完整,曾多次拜託去台灣玩的朋友,幫忙去書局看看有沒有這第七期,可惜都是找不到。
直到2009年,在書局看到萬里機構與台灣東販合作推出這套漫畫,二話不說成套買了回來,估不到要隔廿多年才看到這書的結局。
自細是手塚治虫的粉絲,大師的作品看了九成。
日本當年重版手塚治虫三百本漫畫,可想而知要儲齊大師的作品,要有多少地方?自己還有其他的書呢?故此,有些大師作品都要忍痛丟棄,大約每過兩三年,便會點算那些已沒再拿出來看,便知道過十年都不會看,或者盤算過會有再版的可能,到時想重看便再補購吧。
這《七色鸚哥》,心想,再版可能性不大,而且差不多每年都會拿出來重溫一次。
初看這書時,以為都是跟《怪醫秦博士》一樣,拿一個職業來作背景,再加些情節而已,書中主角是一個專幫人替演的舞台演員,有着超卓的演技及模仿變裝能力,但與怪醫一樣,不是正式掛牌,他背後身份是一名大盜,因此有一名女警經常叮着他,每期故事都用上一齣舞台劇作品,手塚治虫把原著融合在他創作的故事裏,可以說是二次創作,但用改編較適合。
邊看邊想,手塚真的太厲害,如何可以理解那麽多舞台劇?原來他曾在大阪劇團做過三年,還是有份登台,難怪他能畫得出這漫畫。
初看時,覺得故事十分雜亂無章,一時說舞台的,一時又出現如思覺失調的幻想情節,一時又時代錯配,甚至是像兒童卡通的故事,總之不像怪醫般統一感覺。
在這書後記中,登了一篇手塚演講講辭,當中說及他滿意這作品,但奇怪讀者反應冷淡。
或許就是以上所講的原因,其實這情形下的書,早就在自己丟棄書單之內,但竟然一直留到今天,一次又一次翻閱,而每番看後,都會有些思想上的得着或省悟。
當中原因,書中的大部份章節,是引用舞台劇故事,如:哈姆雷特、推鎖員之死……等,手塚會在故事中簡單解說原劇本要表達的意思,再加上他改編成主角鸚哥的故事。
能在舞台上公演,自不然是一個好的劇本,情節也有完整的起承轉合,甚至是有一定的深度寓意,手塚治虫是極喜歡看舞台劇(他的《藍寶石王子》,就是把年少時看寶塚劇團的經驗化作漫畫),因此經他改編後, 同一個故事便化成兩個故事,導引讀者思考,故事發生在另一時空上,又是甚麽模樣呢?
今番再讀一遍,終於理解故事何解那麽多奇怪不合理的情節?
那因為是舞台劇嘛,每齣舞台劇都是不同設定的故事,今齣是復仇,下齣是倫理、魔幻,又或是兒童劇……
當然,這書並非無瑕疵,主角的「大故事」結局解說,還嫌不是太完美,但已足夠令今天漫畫界汗顏。
題外話,看到一半時,剛好看到網上有人偷載了邱福龍的週記,其中他提及到手塚治虫,說其漫畫是畫得較簡單(大意)……手塚一路的風格不是畫真實型,是絕對卡通漫畫風,讀者第一眼看主角們,都感覺是很容易便畫出來,然而,骨子裏實是殊不簡單。
今番重看便有這一得着,這書原來畫得十分複雜及精細,難度之高,可說當今無一漫畫家能及。
由於已多番閱讀,所以集中力不再是對白及內容,而是細意看畫面,《七色鸚哥》是舞台劇為背境,自不然要畫上劇院及觀眾,那是不能偷工減料,當然,手塚有助理團隊,背景畫面是交由助理畫上,但草稿設計上,一定是手塚治虫構思出來,書中出現無數舞台上的不同角度,如果不是曾踏舞台,絕不能畫出那親歷感覺,還有劇院內的觀眾及座位,總不能只畫三四個人吧?而且還要是經常出現的畫面,今天或許可借助電腦完成,但八十年代還是要一筆一筆畫上去,還有畫面每格不同的構圖,絕非今天普遍性出現大頭畫法,花如斯大篇幅扭畫面,便是不簡單之處。
上網看看這書的資料,竟發現日本原來在2018年上演過音樂劇,看到當時的照片,不是大型製作,也估計反應不算太好,難怪的,一部如此長篇單元漫畫,點做舞台劇呢?
而初看《七色鸚哥》的書名,以為是因為鸚鵡常學人類說話,喻意主角鸚哥常模仿別人的演出,但原來是手塚當年養了一隻鸚哥,便順手拿來做書名,哈,真係想得太多。
之前說日本重版三百本手塚作品,不是一本作品出三百期,而是無數的故事,漫畫之神稱譽,並不是枉稱。也在想,真的為擺放書位置欠缺煩惱,現在覺得有租漫畫店也是一件好的事,可惜租書收入未必抵得住舖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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