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常看一些網上群組,不時見到一些昔日香港照片,遠至清末民初,近也到六七十年代,雖然去到較近代的年代(都四五十年前)相機已普及,只是並非一般人買得起,加上還是用消費不輕的菲林,所以即使有相機,也不是隨便拿出來拍照,要拍都是以拍人為主,鮮有拍當時境物,故現在見到一些舊日時光照片,都會存下來。
近日竟然還見一幀,完全估不到還能看回的照片,立時便想到以前寫過一篇博文,提到不少當年的事與物,但只有自己在描述,無圖冇真相,有了那一張圖及之前存下的,足可補完當時那篇東西的不足,而在閱讀一次後,又勾起另一童年往事,在文末再補上。
步行作運動再想起二三事
DATE: 06/11/2012 04:56:53 PM
長居紐西蘭契妹回港後,約埋好友飲茶,話題談到運動,原來契妹兩夫婦已開始用步行作健身運動,不約而同,另一花旗國契妹也告之,上年亦是用步行作運動減肥,還讚有效果。
自己笑說,小孩時已喜歡行路,但凡可以行到的地方,都不想坐車去。
幾年前到一間出版社交插圖時,跟負責人聊天亦談到運動,那時我說甚麼運動都不喜歡做,只有步行算是唯一的運動,再說交完稿後,會由荔枝角行回油麻地,當時他完全不敢相信。
喜歡行路的原因,可能是由於小時候的一段經歷所致,那年大約是幼稚園低班左右……
每在星期天早上,我家常會到尖沙咀碼頭,海運大廈一間酒樓飲茶,是因為父親在那兒工作關係。
飲完茶便到現仍健在的巴士總站,坐巴士回旺角女人街住所。
那時海運大廈門口可以擺賣報紙,我通常會走到報紙檔踎下,揭看最心愛而又冇錢買的漫畫書。
有一次,看飽書後起身,回頭一看,一家人竟消失了……
左看右看,甚麼識得的人都不見,點算呢?
徬徨中,見到一架巴士準備開出,認得這號碼巴士可以去到屋企附近的。
於是一見巴士開車,便跟在尾後跑,它停我又停,去到中間道半島酒店時,架巴士飛快走了,又呆立街中。
之後見到另一號碼巴士來,又是會在家附近經過的,便跟住跑,如是者,一架跟一架,卒之跟車尾回到旺角,再自行找路上樓回家。
一踏入門口,已聽到娘親及祖母喊到拆天般,心想她們可能以為我已死了,在愁殮葬費吧……
當娘親一見到我生勾勾站在門口,便飛身撲過來!
不是上演感人母子重聚畫面,而是想大巴大巴的星過來,跟住擸架生——藤條!
那年代的大人就是如此痛錫孩子,幸好祖母及一班鄰居拉開了她,然後一眾人訪問我如何回家?
聽過後,他們都嘖嘖稱奇。
最記得之後祖母要我飲碗朱砂茶(血紅色),話定驚喎,不過自己都冇驚過,係見到碗茶先驚……
經此一役後,便覺得原來不一定要坐車,行路都可以去好多地方。
到小學時,行路的習慣已開始升Level,就是找捷徑。
因為每日中午都看電視,到最後一刻方肯出門上學,所以自然要因應不同的所剩時間,選取最適合路線趕上學,故,旺角一帶的橫街陋巷,都已跑到瞭如指掌。
最經典一次是大約二年級,那天看電視看到過晒鐘,於是連跑帶跳的趕回校,想着走最快的路,就是現在好景商場,對面的廣華醫院宿舍,但要由那時隔離還是一間殯儀館內走過去。
那條路是走入殯儀館大門口後,再穿過右方一度小門,再到達殮房,之後出去便是醫院員工宿舍,跟住就好快到學校後門,成條路線圖已滾瓜爛熟。
誰知,那天有客出殯……大門口已擺了很多東西,唯有鬼鬼祟祟的跑到那度小門,天哪,門口又棟了兩副棺材,但時間緊迫,唯有爬在地上,在兩副棺材的空隙捐過去殮房,終於趕到關門前一秒仆入學校。
上到中學時已搬到何文田半山區,升中學第一天,在巴士站等車去尖沙咀學校,但等到差不多過鐘,巴士還不見影,唯有幾個不識的,又不同校的同學,夾錢坐的士到尖沙咀。
那次使我很憤怒,因為儲了的銀両,一舖清袋……於是立志找路線行去尖沙咀,在放假的星期六日,便行勻不同可行的路,用手錶計時,找出一條最快路線。
結果之後幾年尖沙咀的中學生涯,大都是行路上學及回家,而無巧不成話,都是要經過醫院殮房,哈。
回頭看,行路作運動,既對身體有益,又可省錢及省時間。
而另外的一個小運動便是行樓梯,小時候住女人街的唐樓,只有樓梯冇電梯,在屋邨居住時,雖然有電梯,但下樓都是揀行樓梯。
近年見到一些在醫院張貼的海報,都建議一天行五千步及行樓梯作運動,看後每每都發出會心一笑,多年來不少人都暗嘲我行路作運動說法,但正是:「世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
而跑步,則不太建議,香港的石屎路,用作跑步的話,那反震的力會很傷膝蓋,甚至有人說連狗都不宜跑石屎路,原因一樣,那跑山路便不怕?不敢講,但講一段在電梯聽到的對白。
那天一入電梯,便見到一位身穿行山裝備的上年紀女士,跟住有另一個相信是她認識的鄰居入來,那男的問那位女士是不是行完山?她答是,那男的再問是不是又跟一大班人跑山,那女士答己冇人敢跑山,因為大部份人的膝蓋己腫到像波一樣,相信是後生是所積下,而家只可以行山,不能跑。
AUTHOR: Ben
DATE: 06/12/2012 05:00:45 PM
那可能游水會啱妳多啲,或者要試吓多行樓梯都可能好些。
AUTHOR: 小棒
DATE: 06/12/2012 07:23:43 AM
對呀!大佬:我也甚麼運動都無興趣甚至行路;只係知道一定要做運動咁行路係我唯一可以做而有對健康好兼減到肥。記得我返香港擺酒嗰時,我每星期行5至6日每日45分鐘;半年減咗廿幾磅。只係夏天三四十度太熱又多蚊;冬天零下幾度時真係幾難頂!加上從年頭開始甲亢有改善我反而重咗十多廿磅;而家行足一個鐘一磅都輕唔到但我都繼續行啦!因為醫生話完全停藥後新陳代榭應該會正常番;現在一定要做運動才不會再增磅!不過可能女人骨骼快衰退,我早兩年開始如果行多過廿分鐘膝蓋痛;一定要戴護膝,咁行一個鐘都無問題(除左有可能夜晚瞓覺腳抽筋)哈!
AUTHOR: Ben
DATE: 06/12/2012 04:44:09 AM
失禮,失禮。
AUTHOR: 嚴明
DATE: 06/11/2012 06:58:27 PM
在朋友圈中,我算是特別喜歡走路的了,但看來,跟你的喜歡程度,無法比擬:P
在尖沙咀與家人走失一役後,過了應是一兩年時光,約在讀小學一或二年級左右,又來一次驚人創舉,是次經歷,絕不能為今天世人所能接受,少啲心血者,不宜觀看。
而這次2.0,較之上一集,場面製作更為浩大,由九龍移施到海外(香港島)進行。
因為那時父親已轉工到北角新都城酒樓夜總會,因此間中星期天,一家人便會到北角飲茶,但今次不是衰踎街邊睇公仔書。
事緣,有一晚屋企準備開飯之際,收到父親從工作地方打回家的電話,說酒樓當晚不知是做牙還是甚麼,收工後會很好餸消夜,欽點小弟過去一齊擦番餐,娘親立時收起我碗筷,叫我死開一邊,唔好阻住屋企人開飯,要我自行留定肚,晏啲去食那一餐。
等到大約八點幾九點左右,酒樓的酒席差不多完結時間,問娘親拿取盤川,便出門北上,平時去飲茶,已記下路線圖:先坐巴士去尖沙咀碼頭,再坐渡輪過中環,再轉坐叮叮電車往北角……
冇錯,當年大約是六七歲豆丁一個,唔知幾大?落街睇下,今天有些咁上下年紀的還坐緊BB車。
那些年光污染不太厲害,晚上八九點,雖然還有霓虹燈招牌,但開着的不多,也不及今天的LED光招牌撐眼,所以坐在巴士上,只可看見少少夜香港景色,去到碼頭後,一個箭步跑上渡輪,船上得小貓三四隻,記得是第一時間走到船尾,跪在長椅上,船一開,便飄洋過海,也是人生第一次在晚上欣賞到維港五顏六色的海面,看得我心花怒放……落船後,便跑出愛丁堡廣場附近電車站,望住是去北角的電車才跳上去。
一切行程都在我那小小掌握中,正當沉醉在夜遊電車河中,電車突然停下來,車長話到總站啦,落車!
這是明顯對住我講,因為成架車得我呢粒塞豆窿……我話:呢度都唔係北角喎?
車長話:尾班車唔去總站(大意如此,因相隔五千幾年,印象模糊,不太肯定)……
落車後望望四周環境,似認識又如陌路,因為是天黑關係,當年香港店舖,除了酒樓夜總會外,一般都是在八點零便關舖,如果在旺區,則會有零星流動小販拿着大光燈叫賣,可惜當年那地方不是旺區……
自己第一時間便想打電話回家找娘親救命,可惜沿路的店舖全都關了,心想,唔怕,好似上次咁追車尾咪得囉,於是企在街上等,等呀等,總於醒起正話電車司機講,那已是尾班車,咁仲邊度有車呢?不單止冇電車,連巴士的士都唔見,都未算大件事,跟住,全街所有街燈熄掉……
以前的街燈不是通宵開,入夜後便會關,所以有童謠唱:條街黑鼆鼆(音:蚊蚊),條街黑鼆鼆,條街黑到鬼都怕。道路飛石走沙,臭到金羅殿下,係人係鬼都怕,嚇走個摩羅差。
突然間眼前一黑,乜光都見唔到,由於自細都被娘親逼早瞓,歡樂今宵未唱晚安歌,都已去了搵周公,所以咁黑嘅環境冇乜機會見到,還要身處夜街中,更是從未想像到會黑仔成咁。
跟住望上啲大廈,只見家家戶戶都開始熄燈休息(那年代未到十點,大部份人都已上床大覺瞓),真係黑上加黑,望下條街前又黑,後又黑,人影都冇一個,如身在死城中,自己強行鎮定,思考一下人生前路應點走?突然望見條電車軌,跟住條軌北上咪得囉。
於是跑入電車軌沿路而行,今天回想那時停車的位置,應該是炮台山附近,距離北角不是太遠,奈何那時人生得矮,對腳得尺零,大人一步等如我幾步,加上條街人影車影都冇,前路汒汒,唔知點算,唯有見步行步,行行重行行,不見盡頭似的……突然一道強光射向我雙眼,心諗:超人嚟救我?
原來係兩個衙差在巡更,三更半夜見到有條細路喺電車路遊走,前面又係香港大酒店,梗係嗰味嘢……好彩見到我有腳,所以先敢過嚟(我估)。
我抬起個酸薑蕎,一望係衙差,立時忍唔住哇一聲喊出嚟……
佢哋立刻叫我唔好喊,我當然聽話收聲,兩個衙差見狀就收起枝鎗(劇情需要誇張),問我點樣嚟到呢度?我話過海嚟,兩個衙差話游水過嚟?偷渡?
我話坐渡輪再坐電車,兩位衙差聽完,再收起枝鎗話:細路,乜你咁大膽㗎?其實妳娘親係咪諗住想養少個,俾啲散銀踢你走咋?
之後兩個衙差便護送我到酒樓,去到見父親已心急如焚,原來他計過時間我應該一早到,但過了咁耐唔見我,打過幾次電話返屋企搵我(當時我心諗:我都唔喺屋企,打返去都唔知有乜鬼用?又竟然唔落街搵仔?),佢無計之下,唯有與班同事開餐,大塊酒大杯肉宵夜……
衙差之前都好像不相信我的說話,到向我父親詢問一輪後,方才肯定我不是在大酒店走失的,然後例牌講句:「下次唔好啦。」咁就就走了,如果換在今天?我一定做報紙A1主角,東張要我變聲,再訪問足我一個禮拜,父母送去赤柱踎……
之後跟住就跟父親的一大班同事坐在一起宵夜……
這也是人生第一次宵夜,也估不到若干年後,會在北角工作了十多廿年,還是要在更夜的時間走近電車路,也是尾班電車都停了,當然亦不停在北角宵夜。
人生真是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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